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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你在相愛/cccui著
塚越&不二菊的同人文。


很久以前(大概一兩年前?)看的一篇同人文。
也曾經在某地方談論過它。
不過,很想曾我對網王、對龍馬的熱情還未完全消失,對這篇文未完全忘卻前,再好好寫一次感想。
儘管,現在的這份感動是沒有當初的強烈。


老實說,我覺得這是不二越來的(毆飛!!!!!!!!)


以創意來說,這並不算一個特別的故事。
越前喜歡手塚,手塚喜歡越前;不二喜歡菊丸,菊丸喜歡不二;彼此喜歡的兩對。
只是,越前不想手塚夾在親情與愛情間為難;不二也不希望菊丸為了自己而承受家庭壓力;兩個都希望自己所喜歡的人得到幸福的人,便決定了一起交往,做一場一生一世的戲,瞞騙所有人,給他們所喜歡的人幸福。深深的喜歡,就是愛;淺淺的愛,就是喜歡。


全文中,最喜歡這句話。

一直以來,不二和越前都很成功,他們在大家眼中是可以一生一世的一對。
或許他們之間感情並不濃烈,但很平穩,是雋永的。而作者還要在後頭多加一句「至少,他們交往了這麼多年,始終沒有分手,到底是一個鐵錚錚的事實。」開首如此,其實已有一種抑壓的、沉鬱的氣氛,彷彿他們看起來平穩卻不會長久。
然後倒敍,講述不二與越前以情侶之姿出現在大家面前,對手塚和菊丸造成多大的震撼與傷害。他們的理由很一致,也很簡單,就是「只是因為他們發覺,其實喜歡的是彼此罷了」。

情侶之間會分手,從來最致命的理由就是因為不愛了
不需要特別不需要繁雜不需要冠冕堂皇,就是因為不愛了
如此而已


菊丸曾聽不二對越前說愛,於是,死心了,因為不二只說過喜歡自己。
不二與越前經常和對方說「我愛你」。
牽手、接吻、愛撫、光裸著身體擁抱對方、在彼此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記,他們全都做過了。
看起來感情很深沉很穩固應該可以安然走完一輩子的一對,很完美。

然而,傷人後,完美的背後,卻是不完美的。
菊丸只聽到不二說愛越前,卻不知道不二到底多愛越前。
大家只看到他們親密關懷的一面,卻不知他們不曾做愛,看不到他們只是緊緊擁抱對方的一面。
以完美襯托不完美,這是憂傷深沉的灰調。
越前曾說不二是天才,因為他連用刀捅自己的心,都可以笑得和平常無異;不二回道越前其實不遑多讓;越前也在自己的日記中認為他們兩人如果去演戲,一定是最成功的演員。
看似完美的一對,一切都只是做戲而已。
他們傷人,沒有得到更好,他們傷得最深的只是自己,即使他們決定至死為此都要愛對方,口中的「我愛你」,說再多遍,其深淺程度,彼此最清楚,也不可能因為說得多就會改變。愛掛在他們嘴邊,只是更突顯出他們的淒苦寂寞。

所以我說這篇其實是不二越。
不是以愛情的角度出發,而是以彼此需要的角度來看。
這場用一輩子時間來演的戲,他們都知道只能以死亡來拉上簾幕。為何?因為他們都需要對方來支撐自己。唯有有相同遭遇與決定的人,才會了解彼此所受的痛與苦,才能夠互相扶持。
他們的擁抱不是為了愛,也不是為了激情,只是為了讓自己知道,這一條路上,不是只有自己一個,還有人陪著自己吃同樣的一輩子的苦。
所以,不二曾在他的日記說「越前龍馬這個人的存在,對我來說是必要的。」他們彼此都不能少了對方,就像魚不能沒了水一樣,沒了水的魚只會死亡。

很自虐?是的,很自虐,但他們不那麼自虐,何來整篇文那自己的世界彷彿面臨崩潰邊緣的鬱抑的悲劇氣氛?

唯一讓他們得到安慰的,就是有著相同秘密、相同痛苦的對方。
所以,劇情很老套地越前得到胃癌去世,臨終前和不二說最後一次「我愛你」,還有一句「謝謝」,越前不覺得自己欠過誰,唯獨這個被他留下的男人,所以他曾想為這個男人流淚。
而不二明白生死不由人,卻也只能體諒,而不能原諒,他怨恨拋下他一人在演獨角戲。感覺像被背叛。
所以,他一開始叫越前做「越前」,後來叫「龍馬」,如今又回到「越前」,因為用那麼親暱的稱呼,只會讓他恨他,「越前」是一種安全的距離。
他選擇了去流浪拍照作感情渲洩,不想聽菊丸任何消息,就怕自己會忍不住去破壞他的幸福,一輩子不再談情說愛。

我們決定為各自深深喜歡的人決定什麼是幸福

你可以說,這兩人看似偉大,其實很自私,因為他們不曾問過對方什麼是幸福。
只是,感情路上誰又會那麼理智呢?
況且,人本來就是自私的動物,為了別人好,什麼叫為別人好呢?其實就只是自己的價值觀,套在別人的身上,差別只在於某些價值觀是普遍被認同的,所以便是無私。
人做出自己認為最好的決定,即使傷人,尤其傷得最深的是自己,但,他們依然認為這是對某些人最好,即使在做決定那刻會傷害對方,但長遠來說必定對他好嘛!──姑且看作這是擇善固執的精神吧。
人生本來就不完美。
而我喜歡此文,就在於它的不完美,即使我向來不喜歡悲劇。
各人都有自己最後的歸宿,手塚菊丸各自成家立室,不二到處流浪拍照,越前得到永恆安靜的長眠,只是大家都心有不甘。或許,他們當年堅持,大家最後可在一起,並獲得家人諒解。但,人生本來就不完美,有早知,又哪會有這麼多遺憾呢?而我們通常說早知早知,就只因為我們已經錯失了。
遺憾感,就是這篇文最美最揪心的地方,或許真的看得太多死都拗回生、主角們戀情順利得好像全天下都搞同性戀的BL文了。





──不像感想的感想。
其實我是在將《我和你在相愛》我最喜歡的地方節錄下來OTZ(毆!!!!!!!!)
而這篇文也再一次證明:劇情老套不要緊,感人就行了。
言情小說之所以為言情小說,重點就在於「言情」,劇情創意都是輔助,最重要是:說服大家,兩位主角是在相愛的。此篇文不算太長,對比一本十萬字的小說來說,不過情調氣氛上做得不錯,可以讓人在看的時候,忽略了理性,而為不二與越前的做法心有戚戚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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