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說這是《蝴蝶誌異》的LOGO,但看SIZE和構圖,最後只能變成插圖-︿- 畫一隻眼睛當然比畫整個人容易,替一隻眼睛上色當然比整個人快捷。所以兩張Vanessa只能停留努力中的階段(拖了超久),尤其不知為什麼上水彩時,橡皮擦有時能正常使用,但有時卻會像潑了一灘水般暈開每當這個時候就會特別懷念PHOTOSHOP,擦不掉塗在別處的顏色會畫不下去(無能!)而這隻眼在堂上很快就起完稿,很快就在家裡完成彩稿。 所謂神來之手就是只有一剎靈光,做得好一件事接下來的卻做不好(大誤)雖然描黑線有待加強,但整體我是滿意的。只是原來的構思是要化個蝴蝶妝,就是畫隻大蝴蝶覆蓋整隻眼,這樣就能輕鬆地和故事扯得上關係!(主角是擁有靈異視覺名叫蝴蝶的少女XD)實際行動出問題了,一來那隻蝴蝶畫得不漂亮,二來蝴蝶要畫很大才可行,這樣不就連理應是鼻子的地方也被覆蓋很奇怪?三來,也是最重要的,整個風格完全不搭配= = 無論怎畫也是很突兀,蝴蝶是蝴蝶,眼是眼,不能融為一體。跟著想找張蝴蝶圖,弄個蝴蝶形空框框住眼睛,那麼也算是原來構思的異變體。嚐試過後就是扯白旗,有時現實與理想的差距,有時無關客觀的外在環境,而是個人能力不足所致(遠目)直接跳到最後一步,加上「BUTTERFLY」字樣了事=︿=字反轉來寫是特色,一個靈異故事當然要有些奇怪的元素!(其實只是PLAN C設計上的失誤) 怎樣也好,這張圖給了我一個啟示:部份也可以是全部(巴) 就算只是身體某個部份或動作也可以很有象徵意義!(其實只是在偷懶)所以我在堂上還畫了走路的和奔跑的腳XD 如果再見到這張圖,大概就是我更新《蝴蝶誌異》之時Or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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